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七政办发〔2011〕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金沙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七台河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七台河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为确保完成2011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按照国家对污染减排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1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0156吨,比2010年下降3.1%,净削减643吨;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153吨、20681吨和34262吨,与2010年排放量持平。同时削减年度动态新增排放量(预计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65吨、氨氮排放量19吨、二氧化硫排放量477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471吨)。
二、具体任务
(一)勃利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5290.21吨(净削减168.74吨);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658.23吨、3953.14吨、2803.85吨,与2010年排放量持平。同时削减年度动态新增量。
(二)新兴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4439.59吨(净削减141.6吨);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38.49吨、6154.7吨、4449.87吨,与2010年排放量持平。同时削减年度动态新增量。
(三)桃山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5003.65吨(净削减159.6吨);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685.95吨、756吨、442.91吨,与2010年排放量持平。同时削减年度动态新增量。
(四)茄子河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605.95吨(净削减83.12吨);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54.26吨、3950.47吨、5989.14吨,与2010年排放量持平。同时削减年度动态新增量。
(五)金沙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503.53吨(净削减47.96吨);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70.1吨、168.9吨、72.9吨,与2010年排放量持平。同时削减年度动态新增量。
(六)龙煤股份公司七台河分公司: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312.79吨(净削减41.87吨);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14吨、3328.65吨、2286.74吨,与2010年排放量持平。同时削减年度动态新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