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加强农民工工作,建立促进农民工进入城镇落户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改善农民工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推动解决农民工在就业、培训、社会保障、住房、医疗、子女教育、文化生活、权益保护等方面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第七节 加强信访维稳工作
加强与信访、维稳、法制、公安、宣传等相关部门配合,构建横向协调、多方联动的大信访、维稳工作格局。抓基层、打基础,建立上下贯通的信访维稳工作网络,建立完善重大政策出台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防止在前端环节因决策不当产生矛盾,努力把信访维稳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不断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利用“大调解”工作机制化解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专栏5:农民工权益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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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就业信息引导,开展劳务输出对接,加强劳务品牌培育和推介,建设一批特色劳务基地。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鼓励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02 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重点培养技能适用型和技术熟练型农民工,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建立农民工基本培训补贴制度,推进农民工培训资金县级统筹。
03 加强农民工公共服务基础能力建设。在现有全省农民工救助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服务窗口,在省外农民工集中地建立省市区农民工救助中心。进一步探索适合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特点的审批程序,研究制定《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办法》和《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及评估办法》。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士组建农民工法律服务志愿团,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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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适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形势,以基层为重点,健全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险、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第一节 加强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建设
在所有街道、乡镇建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所有社区和有条件的行政村建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整合各项服务资源,明确职能职责,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没有条件设立服务站的行政村配备必需的协理员。
第二节 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适度集中原则,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省级、市(州)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主要提供公共就业、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功能。加强省级和市(州)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主要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异地就医结算等服务功能。加强区域性工伤康复示范中心建设,促进工伤康复服务。加强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和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农民工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功能,显著提升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水平。
专栏6: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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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补缺、整合、标准化原则,支持建设一批省、市(州)级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建设项目给予适当补贴;结合各地组织开展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场所建设;在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和整县推进的示范县(市、区)所辖村以及其他有条件的村建设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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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以实施社会保障“一卡通”为重点,以加快实现适应建立统筹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为目标,扎实做好金保工程一期验收和二期规划立项工作,全面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完善省、市(州)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功能,规范县级数据系统,完成业务数据市级集中,加快实现省级大集中,建成覆盖全省、联通城乡、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信息网络。加强各业务领域信息化工作和信息化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加快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12333电话咨询、网上业务经办、远程见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管理、劳动保障监察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等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实现城乡各类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人力资源开发、人事人才和劳动关系管理等各个领域、
专栏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金保工程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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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完善省、市(州)级数据中心。推动数据中心与各类经办服务机构联网,并将网络向街道、社区、乡镇和有条件的行政村等各类基层服务网点延伸。
02 建设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管理系统、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监督信息系统。完善基金监督应用系统和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加强各业务领域间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推进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
03 全面发放社会保障卡,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发卡数量达到5000万张,覆盖约60%人口。
04 完善联网数据采集系统,扩展数据采集业务范围,提高数据质量。
05 加快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各级12333电话咨询服务联动。完善基层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社会保障卡信息服务延伸到城乡社区。
06 建设统一的网络安全信任体系。
07 建设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及继续教育数据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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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环节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决策支持等信息化管理全覆盖,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快发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中的作用,并逐步拓展到就业服务、劳动关系、人才服务、人力资源开发和人事管理等领域。
第四节 加强系统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