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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来宾市八一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来宾市八一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128号)


兴宾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市八一工矿区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棚户区住房。这类住房陈旧简陋,安全隐患突出,基础设施不配套,卫生条件差,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文件政策,为加强对八一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来宾市八一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维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旭升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严长泽 市住建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安汉民 中钢集团广西铁合金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覃亚柑 市住建委副主任
  陆 刚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韦 彦 市财政局副局长
  苏庆文 市国土局纪检组长
  胡湘宁 市国资委副主任
  吴运生 市审计局副局长
  韦 涛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丁振敏 来宾市兴宾区八一街道党工委书记
  周如强   中钢集团广西铁合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市住建委(主要负责项目申报和验收等工作)和兴宾区八一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旭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亚柑、周如强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市住建委、八一街道办事处、兴宾区八一离退休管理中心、中钢集团广西铁合金有限公司、来宾市佳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兴宾区八一医院、兴宾区八一中学、兴宾区八一小学、兴宾区八一幼教中心、广西康密劳铁合金有限公司、广西来宾东糖凤凰有限公司、广西来宾福兴建材有限公司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市八一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领导、协调八一工矿棚户区的改造工作,研究决定棚户区改造的重大事项,向上级政府部门请示、汇报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有关情况,监督项目的实施,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组织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牵头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负责国有工矿区棚户区的调查认定,做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建设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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