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年产10万吨甲醇脱水制燃料二甲醚生产项目落地协调小组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241号)
兴宾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便于推进年产10万吨甲醇脱水制燃料二甲醚生产项目落地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年产10万吨甲醇脱水制燃料二甲醚生产项目落地协调小组,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促进该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落地协调小组成员
组 长:刘德祥 副市长
副组长:张庆琨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莫若锋 兴宾区区长
卓英龙 市发改委副主任
雷应天 市工信委副主任
赵涛涛 市招商促进局副局长
孟 涛 市工业区管委副主任
肖新庆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袁安娜 市环保局高级工程师
雷 斌 市住建委主任助理
傅永良 市工投公司副总经理
廖望坤 市绩效办副主任
刘杨春 市政府办公室科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肖新庆同志兼任。
二、具体分工
(一)兴宾区人民政府负责跟项目业主尽快开展实质性谈判,督促项目业主提前准备好相关的项目落户材料。
(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会同市住建委、工业区管委、工投公司等相关部门尽快就项目的选址问题做出确认,拿出具体用地方案,并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和行政审批工作。
(三)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工作。
(四)市工信委负责项目产业规划指导,会同兴宾区人民政府、市工管委和市工投公司就园区落地建设实施做好有关基础性工作。
(五)市环保局负责项目环评审批工作。
(六)市政府督查室负责配合协调小组办公室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推进项目进展的情况。
(七)市招商局负责项目的联系跟踪、协调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二)项目落地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项目落地工作方案,制定项目落地时间进度计划表;制订工作经费预算,向市财政申请必要的工作经费;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不定期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遇重大问题报市委、市政府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