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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从总体上看,“十一五”期间我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呈下降的趋势。
  (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的关键时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但也存在很多困难、问题和不足。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实施三年以来,我区各级各地公共机构积极行动,认真探索,组织管理体系初步建立,能源消耗统计制度逐步完善,节能管理能力稳步提高,考核奖励措施不断落实,节能监察力度不断加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大大提高,为进一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由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规制度亟待完善、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资金投入不足、地区之间发展不平等。“十二五”时期是新疆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全国各地对口支援新疆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和全区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我区各级公共机构公共服务的领域将会不断拓宽,公共机构的办公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用能人数有进一步增加的趋势,能源消费需求也会持续增长,实现节能目标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加大。
  二、我区“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原
  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坚持实事求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制度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各级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形成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表率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遵循原则
  坚持率先垂范,注重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作用;坚持依法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创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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