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会同县突发燃气事故现场救援相关工作组,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市民介绍事故的真相,对应急救援的相关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协助县应急领导小组做好群众的稳定工作。
4.调查处理组:县政府分管燃气工作的副县长牵头,县公安局、县安全监管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消防大队、县质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政局和事发地村委参加,邀请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处理专家组参与。
主要职责:配合县突发燃气事故调查处理专家组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等相关工作。
5.医疗卫生组:由县卫生局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局长牵头,相关医院参加。
主要职责:配合县突发燃气事故现场救援相关工作组,做好医疗救护队伍、救护车辆的组织以及实施对伤病员的现场抢救、转移和后续救治等工作。
6.善后处理组:由县民政局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局长牵头,县安全监管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连南供电局、县电信分公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市政局、县供水公司和事发地村委参加。
主要职责:对现场环境进行监测,迅速修复受损设施,尽快恢复供水、供电、供气和通信等,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要;帮助受灾企业、单位尽快恢复生产;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和稳定工作。
三、事故分级
突发燃气事故按照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一)特别重大事故
指燃气火灾或泄漏事故不可控,已经或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受伤50人及以上,或影响用气户数10001以上的正常用气。
(二)重大事故
指燃气火灾或泄漏事故受控,已经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受伤20-49人,或影响用气户数5001-10000的正常用气。
(三)较大事故
指燃气火灾或泄漏事故受控,已经或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受伤4-19人,或影响用气户数2001-5000的正常用气。
(四)一般事故
指燃气火灾或泄漏事故受控,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及以下人员受伤,或影响用气户数2000及以下的正常用气。
四、预警预防
(一) 监控机构
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掌握辖区燃气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相关情况。主要职责是:建立城市供气安全监管体系,对城市燃气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做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