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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突发燃气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成员:县市政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消防大队、县民政局、县质监局、县安全监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县卫生局、三江镇政府和寨岗镇政府有关负责人。
  2.县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l)负责制订、完善和实施本辖区突发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2)领导和协调全县范围内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部署上级交办的有关工作。
  (3)负责全县突发燃气事故应急信息的通报、报告;及时了解、掌握全县范围内突发燃气事故情况。
  (4)组织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5)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6)决定其他有关突发燃气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二)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1.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县应急领导小组在县市政局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市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2.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联络工作并接受、核实、处理、传递全县突发燃气事故的信息;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应急领导小组和县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落实和报告执行情况。
  (三)现场救援行动组及职责
  县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组成若干现场救援行动组,一旦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燃气事故,立即开展有关工作。
  1.紧急抢险组:县消防大队主要负责人牵头,县质监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市政局、三江镇、寨岗镇、事发地村委以及相关燃气企业参加。

  主要职责:配合县突发燃气事故现场救援相关工作组,迅速组织消防人员、质量安全技术监督人员、燃气企业赶赴事故现场,查找并控制泄漏源,制止燃气的进一步泄漏和扩散;全力以赴扑灭火灾,对泄漏、燃爆的燃气设施实施洗消;疏散受灾群众,营救受伤人员;按职责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
  2.安全保卫组:由县公安局负责人牵头,事发地村委、县交警大队参加。

  主要职责:配合县突发燃气事故现场救援相关工作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工作,维护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做好现场交通疏理工作,保证救援时的交通畅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周边人员、财产、政府机关及重要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故。
  3.宣传报道组:县委宣传部分管宣传工作的副部长牵头,县广播电视台和事发地村委等单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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