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于子华期货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证期货发[2011]124号)
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中粮期货总字[2011]第03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拟任人于子华(身份证号:31010519690421283X)期货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资格编码为GM110071。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副总经理的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