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程序化报备网上申报的通知
(上期办发[2011]143号)
各会员单位:
我所程序化报备网上申报系统已于日前正式上线,今后程序化交易的报备工作将通过会员服务系统进行操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会员单位继续严格按照程序化报备工作要求,通过会员服务系统的网上申报平台进行申报,全面、详细地填写程序化报备所需基本信息。
二、我所从2011年12月19日起不再接收“纸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程序化交易的报备。
三、对于存在不报、漏报、未及时报备程序化交易等情况的会员单位,我所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相关业务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