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荔湾区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变更项目登记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5〕1069号)
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
荔湾区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风门诊)等3家定点医药机构的原登记项目发生变化,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向本局提交了变更申请,经审查和研究,现就其具体变更事项通知如下:
准予“荔湾区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风门诊)”名称变更为“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沙、昌华、新风卫生院)”。
准予“广东康之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百荣分店”名称变更为“广州博济康之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百荣分店”。
准予“广州博济康之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港湾分店”地址变更为“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554号首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