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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公办幼儿园教师按规定进行公开招聘。对中小学教师富余的地方,县教育行政部门选择适合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教师经专门培训后转岗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引导具备相应资格的非幼教专业高校毕业生,经专门培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后担任幼儿教师。
  (二)完善幼儿教师队伍培训体系,提高保教人员的专业水平
  加强对幼儿教师的培训,把幼儿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培训体系。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师资培训体系,大力开展以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的幼儿教师培训。我县政府将在学前教育经费预算中安排用于幼儿教师培训的专项经费,依托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等基地,重点加强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保育教育能力。
  (三)依法保障和提高幼儿教师的地位与福利待遇
  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和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的政策,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
  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体制
  县级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学前教育支出占同级财政教育支出的比例要逐年提高,在实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等方面要对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予以倾斜。加强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政府职责
  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以县城为主、乡镇共建的管理体制。我县将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编制和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县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前教育作为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
  县政府将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县级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县长牵头,成员单位由县教科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物价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县残联等组成。我县比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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