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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


  (3)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

  (4)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5)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全体供养对象积极性,勤政廉洁,做好表率。

  2.服务人员职责

  (1)做好供养对象的护理服务工作。

  (2)负责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和供养对象的卫生工作。

  (3)负责供养对象的安全,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4)经常组织开展活动,丰富供养对象的文体生活。

  (5)协助院长做好供养对象的思想工作。

  3.财务人员职责

  (1)做好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经费管理,坚持原则,节约开支。

  (2)做好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财产登记和管理。

  4.炊事人员职责

  (1)负责供养对象的膳食工作,按时供餐。

  (2)注意营养,合理配餐。

  (3)做好卫生和消毒工作,严防食物中毒。

  (4)加强成本核算,减少损失和浪费。

  (5)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烹饪技能。

  5.医务人员职责

  (1)对患病的供养对象要及时检查、及时治疗、合理用药,原因不明的要及时送医院检查确诊。

  (2)对患大病、重病的供养对象及时送医院治疗。

  (3)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医疗水平。

  (五)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的待遇

  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县级财政解决。

  工作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提供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

  (六)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

  1.各级民政部门可在本行政区域选择条件较好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作为培训基地。

  2.对新任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院长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3.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服务技能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四、档案管理

  (一) 人事档案

  入院的供养对象,应建立个人档案,内容包括供养对象本人申请、审批表、入院协议书、入院人员登记卡。档案建立后,由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妥善保管,随时增添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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