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鑫瑞佳美经贸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险种变更事项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1]327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鑫瑞佳美经贸有限公司变更代理险种的请示》(京太保产[2011]6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不予核准“北京鑫瑞佳美经贸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变更事项(详见附件)。
二、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兼业代理险种变更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兼业代理险种变更未核准机构清单
申报机构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审批结果 | 原因 |
1 | 751322190 | 北京鑫瑞佳美经贸有限公司 | 险种变更 | 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 | 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 | 未核准 | 申请代理险种与主业不直接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