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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年度岗位统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年度岗位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省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组织)处:
  为了准确掌握全省事业单位各类岗位变动情况,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全省事业单位年度岗位统计审 核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统计范围。除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省事业单位外,全省各级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纳入统计审核范围。岗位统计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及双肩挑人员。
  二、岗位统计方法。每年的统计截止时间为12月底,由事业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年度岗位统计表》,省直属事业单位于下年度1月底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省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查汇总,于下年度1月底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各市、县事业单位由各设区市汇总,于下年度3月底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岗位统计的余缺情况,作为事业单位下年度岗位调整、岗位聘用以及职称申报的依据。
  三、具体要求。岗位统计是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统计工作,确保真实准确。
  各单位填写统一的《河北省事业单位年度岗位统计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时,同时报电子和纸质文本,并附事业单位人员增减的相关手续。
  联系人:马学良
  电 话:0311-88616768(兼传真)
  邮 箱:mxl@he.lss.gov.cn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0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河北省事业单位年度岗位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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