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学校治理结构。中小学、幼儿园完善校(园)长负责制,实行校(园)长资格准任制度、公开选拔制度和任期目标考核制度;完善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制度文化建设;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民办学校规范董(理)事会成员结构、运行方式和决策程序,理顺董(理)事会与校行政关系,确保校长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3.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完善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机构职能,引导社区和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4.构建多元评价体系。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建立教育服务多元评价体系,实施政府监督与社会民主评价、专业机构认证、中介组织评估相结合的制度。(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
(六)推进校园人文化,培育学校文化精神。
1.建设学习型学校文化。完善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的制订,使之成为提炼共同愿景、达成共同约定、发布品牌宣言的契机与动力;推动教育教学与学校管理方式改革,完善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民主管理的机制,营造弘扬学术精神的良好氛围,倡导民主平等、互动相长的现代师生关系,增进师生现代公民意识。(市教育局)
2.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完善文明学校建设工作;挖掘校本成才楷模,弘扬师生优秀事迹,树立身边师生榜样,激励师生自我发展;活跃学生社团活动,打造学生展示才华、锻炼才干的平台;发挥校报、校刊、校园网、校园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实施“校园文化一校一品建设计划”。(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市文明办)
3.实施学校特色创建行动。支持学校立足学校传统和优势,创新育人模式,形成学校特色,创建一批特色学校;保护教育历史物证遗存,发掘和弘扬学校优秀文化传统;切实加强创新教育,培养独立思考、追求新知、敢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推广精细化管理,提升学校教育服务品质。(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档案局)
4.实施教育品牌建设战略。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提升校园人文环境建设层次,使校训、校歌、校徽、校标更具学校特色;激励教师积极探索和实验,推进教学改革,形成不同的教学风格和特色;通过建设品牌教师、品牌学校、品牌项目,进一步提升杭州教育品质。(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
(七)推进教育信息化,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1.实施教育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更新和完善;深入实施教育网络应用平台、数字化学习资源库、教育信息化评估项目;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强化网上优质资源共享,强化网上培训、教研、专业咨询等服务,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市教育局、市经信委)
2.推进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综合性政府教育政务信息系统和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和途径,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立综合教育门户,构建信息发布平台,增强教育改革发展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教育局、市经信委)
3.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推进在校园网上实现万维网服务、电子邮件服务、文件传输服务、远程登录服务、信息查询服务等基本网络服务;实施数字化校园示范校建设。(市教育局)
4.推进基于信息技术应用的新型教育模式。完善数字化学习资源库,建设教师教研网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教科研成果推广;加大网络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力度,实现优秀教学成果互通共享;探索使用电子书包,推动学生运用信息技术丰富课外学习和研究;推进自主选择课程;加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加强师生媒介素养教育,增强正确理解、合理运用大众传播媒体等信息网络的能力。(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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