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化教育评价和招生制度改革。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中小学生“减负”有效机制;推进高中学校、高等院校学生评教制度;大力构建和完善多元评价、多途径录取的各类高中招生制度和办法,减少参加统一考试的人数,完善学校提前自主招生、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和招生体育考试办法,降低和严格控制文化考试试题难度,更加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影响作用,严格控制升学加分项目和分值,规范招生录取程序和行为,完善高中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在“减负”和推进素质教育中的正面导向及激励作用。(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科协)
4.实施学生社团建设和社会实践能力培养计划。严格落实综合实践活动、技术等课程;合力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行动计划,推进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建成覆盖全市的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网络,全面提升社会实践活动功能和质量;实施“优秀学生社团”扶持计划,推进大中小学校园学生社团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大中小学生参与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服务、评价、认证和激励机制。[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团市委、市少工委]
(二)推进教师专业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健全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实施国家教师准入制度和教师资格证书定期注册登记制度,重点完善幼儿园、民办学校教师准入;全面实施全员聘用(聘任)制,强化合同管理;加大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2.深化教师资源合理配置试验。顺应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根据小班化教育推进程度,动态调整教职工编制,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标准,科学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完善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核编和配备;开通职业教育高技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完善职业教育专任教师聘用(聘任)和培养制度,建立完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探索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建立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干部县域内合理有序流动机制。(市教育局、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市旅委)
3.健全师资激励保障机制。改革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制度,实施教师晋级考核制度;健全教师绩效考核与工资分配挂钩机制;对长期从事特殊教育、班主任等特殊岗位工作,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逐步提高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师德档案,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务聘任、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健全师德监督机制,严格考核管理与奖惩,表彰先进典型,惩戒学术不端及腐败行为;创造有利于优秀教师乃至教育家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市教育局、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监察局、市总工会)
4.实施教师专业化发展促进计划。深入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发展“双模块、双导师、双基地”的“双核”培养模式,着力培养新生代学科带头人和教育领军人物;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实施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大面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教师培训力度,加大适应小班化教育的师资培养力度;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长、管理干部研修制度;推进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完善教师培训网络;深入推进开放式培训,大力开展教师在线培训,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教师心理健康服务机制;加强教科研及其转化推广,实施校本培训示范项目建设工程。[市教育局、市外办(市港澳办)、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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