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启用的通知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启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税发〔2011〕44号文件精神,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汉字防伪项目已运行,新的专用发票采用二维码技术,在原有的加密七要素信息基础上,实现了对购销双方企业名称、货物名称等中文信息的加密认证。

  交易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多填列六行商品,不再有清单附件。根据规定,购货方取得二维码密文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须持票到当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认证业务,以取代网上认证专用发票的方式。交易所的专用发票开票周期为每月一日至二十五日(二十五日若遇节假日则视具体情况提前或顺延),期间每个星期开具一次,如须取得二十五日至月末实物出库的专用发票,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