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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司法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


  (三)因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停办而停止执业的;

  (四)因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而无法执业的。

  第十三条 办理执业注销,应当填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销登记表(附件3),并提供年度案件办结和财务、社保办结情况,由所负责人签字后,依程序办理注销。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发生变化或有效期届满的,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

  附件: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表(略)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更换补发执业证登记表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销登记表

  附件2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更换补发执业证登记表

  登记机关:                             年度: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原执业证号

 

执业方式

专职/兼职

颁证机关

 

颁证日期

 

执业机构

 

地址

 

电话

 

邮编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负责人:    审查机关(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审查机关(章)      年 月 日

换发时间

 

执业证号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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