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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冀建办政〔2011〕11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会议精神,决定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1年12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00。

  (二)地点:主会场:河北联通(原网通)石家庄分公司一楼电视电话会议中心(中山东路117号)。分会场:各设区市联通分公司。

  二、参加人员

  (一)主会场:厅领导、两总师、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厅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厅群众工作、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二)分会场: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党政负责人、处(科)室负责人以及群众工作、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负责当地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主要是协调当地联通分公司安排好分会场,通知本市建设系统其他各局(中心)参加会议。

  三、会议内容

  (一)解读《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典型发言(分会场);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朱正举讲话。

  四、会议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会议的重要性,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亲自到会,认真组织,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保证会场秩序和到会人数。

  (二)各局(中心)要积极组织,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确保会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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