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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金融服务促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

  (三)完善非公有制经济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进一步完善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按照风险与收益对等原则,综合考虑非公有制经济贷款的风险水平、筹资成本、管理成本、收益目标及当地利率市场水平等因素,实行灵活的、差别化利率定价方式,并根据风险变化灵活进行调整。
  五、扩大沟通合作,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融资环境
  当前,部分小企业信用和法制观念淡薄,存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金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合力解决好融资环境问题。
  (一)进一步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完善征信系统建设,不断充实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扩大信息采集和共享服务范围,形成信用信息征集和利用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构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帮助长期守法、讲信用、声誉好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融资。
  (二)进一步提高支付结算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安全高效的支付结算系统网络。鼓励开展支付工具和产品创新,不断提高现代支付服务的便利性。依托新技术,大力发展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多媒体自助终端等各类电子银行产品和具有存取款、转账结算、网上支付、电子商务等多种服务功能的银行卡产品,提高非公有制经济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发展电子支付业务,为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提供有效支撑。
  (三)进一步完善服务引导对接机制。人民银行将继续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进一步巩固政府协调引导、部门联系扶持、金融主动服务、企业诚信发展“四位一体”的银企合作联动机制,不断扩大银企合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经营重点和业务特点,加强与自治区相关部门的主动配合,多方面掌握行业信息,抓紧落实已经出台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信贷政策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对接和融资服务。
  (四)进一步扩大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各级金融机构加强与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沟通协作,尝试与政策性担保公司在按照一定比例分担风险的前提下,简化担保手续,降低担保费率,放大担保倍数,扩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贷款担保。
  请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将本意见转发至辖内法人金融机构,并协调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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