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信贷产品创新。经过多年努力,我区金融创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许多有特色的金融产品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但是在距离创新金融服务体系,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全方位金融需求上还有许多不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个体、民营经济主体实际需求,量体裁衣,因地制宜,加大金融产品服务的开发与创新力度,满足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层次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需要。从中小企业特点出发,细分企业类型和融资渠道,积极推广动产(权利)担保贷款、互保联保贷款、循环自主贷款等多种信贷创新产品。进一步拓宽非公有制经营组织的抵押担保范围,围绕应收账款、存货等创新多种物权组合担保形式,围绕自治区“五大十特”工业园区大力发展供应链、产业链融资业务,为企业提供更多便捷、高效、贴身的信贷产品。
(二)加快服务方式创新。结合自身规模、资源优势,突出目标行业、区域和客户群,进一步细分市场和客户,以客户为中心,进一步提升服务层次,在贷款条件和方式、利率定价、担保机制、风险管理及贷款考核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最大程度地满足非公有制企业贷款需求。主动深入非公有制企业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贷款企业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协助企业进行市场和财务分析,努力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创造条件。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进一步简化非公有制经济业务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为企业量身定制信贷、结算、汇兑、代收代付、结售汇、代理、信息咨询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三)加快发展直接融资。在加大信贷支持的同时,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发展直接融资,努力扩大我区社会融资规模。积极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债券、股权融资,大力引进风险投资,开发利用信托产品,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结合自治区“中小企业百家成长千家培育”发展工程,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立“推荐发行债券中小企业库”,推动中小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成熟的中小企业借助中小企业板融资。
四、完善管理制度,努力提高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体制有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实际,不断解决好内部管理和工作机制问题。
(一)建立实施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信贷经营策略。金融机构应转变倚重大城市、大项目、大企业的经营策略,树立科学的银行经营理念,制定符合小企业特点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模式。在信贷准入门槛、信贷审查程序、信贷审批决策、信贷责任追究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公平公正原则,建立符合小企业贷款特点的贷款分类制度体系,从制度上、机制上消除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歧视,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金融支持。
(二)加强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建设。继续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加强小企业贷款管理和专业队伍建设,优化小企业贷款管理的授权授信体系,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下放小企业贷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对小企业贷款实行单独下达信贷规模,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单独设定奖惩标准,单独进行业务考核的制度,从机构、人员、机制上保证提升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实现中小企业的专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