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特色种植业产品生产。进一步加快特色优势种植业基地建设力度,规划建设一批马铃薯、冷凉蔬菜生产基地,确保全市马铃薯种植面积稳定在200万亩以上,鲜薯生产能力稳定在200万吨以上,冷凉蔬菜生产基地达到40万亩,其中设施蔬菜种植20万亩,蔬菜生产能力稳定在100万吨以上。
(二)加强畜产品标准化规模生产。进一步加大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的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持畜禽规模养殖的政策措施,加快主要畜禽品种标准化规模养殖园区建设步伐,确保全市牛饲养量达到86万头、羊饲养量150万只、生猪饲养量70万只、家禽饲养量550万只以上。
(三)加强生产基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冬季蔬菜大棚和养殖园区的生产管理,引导农民积极开展生产,保障所有日光温棚、大型拱棚和养殖暖棚充足投入生产,坚决杜绝空棚、闲置棚现象;增加畜牧业专项资金投入,增大养殖贷款额度,切实解决养殖户资金短缺的问题;加大补栏扩繁工作力度,保证已建成的养殖园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公司满负荷生产,切实扩大养殖规模,增加市场供应量。
三、建立储备制度,大力扶持农产品市场流通建设
尽快研究制定《政府储备商品管理办法》,建立市、县(区)两级政府价格调节基金,落实蔬菜、食品、粮油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切实提高政府调控市场物价、抵御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尽快规划建设一批政府直接投资或控股的农贸市场,加快农超对接、冷链项目和直销网络建设步伐,完善市场流通保障机制,切实减少流通环节成本,提高市场应急保障能力。
(一)建立政府价格调节基金。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市、县(区)上半年建立综合性价格调节基金的要求,市政府今年再安排300万元的价格风险调节基金和去年建立的300万元价调基金,共计600万元,专项用于市场物价平抑和“菜篮子”市场风险调控。各县(区)政府也要于6月底前建立不低于200万元的综合性价格调节基金,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干预价格和平抑市场物价的能力。用于平价商店建设的调节基金不低于总额的15%,用于支持生猪、牛羊、蔬菜生产和流通的调节基金不低于总额的30%。
(二)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一是建立蔬菜商业储备制度。选择土豆、洋葱、萝卜、大白菜等耐储存、易运输的蔬菜品种,以当地城市人口消费量为基础,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蔬菜生产基地和专业经营企业建立5-7天消费量的商业储备。二是建立应急商品商业代储制度。选择一批配送中心、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大型种养殖企业作为应急调运集散地和供应点,由政府安排一定数量的储备资金作为企业周转金,引导企业做好反季节商品及蔬菜果品储备。三是建立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制度。按城镇常住人口不低于可供10天口粮(每人每天0.5公斤)标准核定,食用油按本行政区域总人口可供10天(每人每天0.05公斤)标准核定,应急成品粮储备达到1100吨、食用油储备达到100吨。加大“五一”、“十一”、开斋节、古尔邦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价格异常波动时市场储备投放,采取重大节日临时限价干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