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综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综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1〕228号)


市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单位、有关直属机构:

  为加强汕尾市综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综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小静(副市长)

  副组长:高火君(市长助理、市教育局局长)

  余锡群(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汉生(市城区委常委)

  刘斗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罗呈水(市编办调研员)、林泰溢(市发改局副局长)、黄赛珍(市教育局副局长)、吴雨润(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兴初(市财政局副局长)、谢火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范民(市环保局调研员)、孙振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范永锋(市水务局副局长)、彭丹乔(市物价局副局长)、杨 慈(市林业局副局长)、范振学(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陈志胜(市人防办副主任)、黄庆荣(市供水总公司副总经理)、张少云(市消防支队副处长)、姚旭升(汕尾供电局副局长)、李洪海(中国电信汕尾分公司副总经理)

  具体分工如下:

  1. 征地工作。按2011年3月21日市政府召开市教育园区和园区内的汕尾综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汕尾理工职业技术学院规划用地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精神(《工作会议纪要》第二十期),征地工作具体细化为: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业务指导,提供征地补偿标准;市教育局作为业主负责协调跟进;市财政局根据补偿标准及时足额核拨征地拆迁经费和按照需要核发工作经费;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确定学校征地范围和村民留成地位置;市、城区林业局负责清点确认征地范围内林地面积和补偿方案;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被征地村民社会保险的办理;市城区政府负责实施项目范围内的地类调查、权属确定、制订《汕尾市综合中职征地、拆迁、居民安置和补偿方案》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目标:力争在今年11月前基本完成征地工作。

  2. 基建工作。由市教育局成立市综合中专筹建办,负责统筹基建具体工作运作。工作目标:力争在今年底动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lar_607718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