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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新建、在建居住区绿化工程达标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新建、在建居住区绿化工程达标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2]39号)


各房地产开发公司:
  2012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关键之年,目前,我市基本形成了以城市道路绿化为骨架、庭院及公园景点为点面的绿色网络格局,其中道路绿化、环城林带、公园景点的建设已初具规模,但居住区绿化存在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创建活动开展,有待进一步加强。为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步伐,推进生态名邑建设进程,根据《大同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由市园林局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新建、在建居住区项目的绿化工程审批情况开展为期90天的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项检查范围
  全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新建、在建居住区绿化工程项目。
  二、专项检查内容
  1、居住区工程项目中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缺建绿地补偿审批办理情况;
  2、居住区绿化工程按标准设计、施工完成验收情况;
  3、居住区工程项目中配套绿化工程建设资金缴纳情况;
  4、居住区绿化工程中承担绿化施工、设计项目的单位资质核准情况。
  三、专项检查时间及安排
  3月15日至6月15日,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1、调查核实(2012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市园林局组织对全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新建、在建居住区工程绿化项目进行调查摸底,检查审批手续及绿化资质,房地产开发公司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并出具相关审批手续。
  2、检查整改(2012年4月16日至6月15日)
  核查组将根据落实后的清查数据,对未达到《大同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的单位或责任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对经下达整改通知书,仍未整改的,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山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及《大同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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