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可靠安装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卫星接收天线安装牢固,走线整体、规范;高频头接头连接可靠、有防水措施(用防水胶布缠扎),电源安全可靠。
(二)准确录入用户信息。要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直播卫星“村村通”加密平台用户服务流程的通知》(广办发技字〔2009〕210号)和《甘肃省“村村通”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管理发放工作流程》的要求严格执行。
五、资金筹措
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资金采取国家补助一点,地方政府负担一点和受益农户自担一点的筹集办法。除去国家补助和受益农户收取部分资金,其余资金分别由省市县按6∶4比例筹措解决。2012年全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共需建设资金13341.32万元,其中国家补助7434.46万元,向受益农户(按每户收取30元计算)收取费用1111.78万元,省级配套2877.05万元,市县配套1918.03万元。
六、工作进度
我省2012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所需37万套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国家广电总局已完成招标。
3月,完成直播卫星接收设备供货和安装工程技术培训任务。
4至6月,进行设备安装,完成建设任务。
7至8月,完成市、县两级验收工作。
9月,完成省级验收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项目实施市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实施办法和年度计划,将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自然村,明确完成时间、步骤和责任人。
(二)健全制度,加强工程监管。项目实施市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纪律,对工程建设进行全方位、全程化监督。强化对“村村通”工程资金的管理使用,建立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专项资金审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要强化属地化管理,严格登记造册,严格控制直播卫星接收设施的使用范围,严禁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对象,确保各地按规定接收广播电视信号,维护广大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基本文化权益,维护国家信息和文化安全。同时,要建立健全“村村通”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村村通”工程“长期通”。
(三)加强督查指导,保证工程质量。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所需的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全部由国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标、省区市统一组织采购、县级广电部门统一组织安装。省级发展改革和广电部门要积极配合、参与国家组织的设备招标工作,加强监督,严把到货设备验收关,确保设备质量。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督促检查,建立逐级信息反馈机制,定期上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和解决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