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11〕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土地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按照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现就开展市、县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议事机制,认真抓好摸底调查等前期工作,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积极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市、县财政部门要将规划编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为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全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市发改、财政、农业、住建、环保、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局深入分析全市土地整治潜力,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制定保障措施,推进全市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
三、要按时完成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任务。市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要于2012年3月底完成,县、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要于2012年6月底完成。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柳州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的精神,统筹安排、科学指导土地整治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落实《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对土地整治的安排,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保障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字〔2010〕1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重要意义
编制柳州市土地整治规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为细化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等各项土地整治活动,合理布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示范项目,促使我市土地整治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