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财政年度投入油茶产业发展情况,其中油茶基地建设投入标准:①新造油茶林补助不低于600元/亩;②低改垦复补助不低于300元/亩;③从第二年起新造油茶林抚育管理补助不低于100元/亩,连续补助2年。
3、涉农资金整合投入油茶产业发展情况,其中包括预算编制环节整合、整合其他专项及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打包或拼盘等形式集中投入、整合资金到位率。
4、引进企业公司及社会资本投入基地建设情况。
(三)技术培训和推广
1、建立培训推广进村入户机制,健全培训推广队伍。
2、安排专项培训推广经费,设立油茶科技示范户。
3、推广油茶栽培新技术,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做到良种良法。
(四)组织管理措施
1、成立油茶产业发展管理机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油茶产业发展工作。党委政府及部门领导带头办点示范。
2、科学制定油茶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任务落实。
3、依法保护油茶林资源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规章制度,对油茶林区重点保护,维护油茶果采摘、运输、销售秩序。
三、考核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级林业、发改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油茶生产发展管理规章制度。
2、财政部、省财政厅整合资金支持油茶产业发展的有关精神及要求。
3、项目县市区的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油茶生产大县考核指标、资金整合方案、资金拨付文件、资金管理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申报文件、作业设计、批复文件、招投标、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后续管护等文件,资金拨付凭据,竣工决算及有关机构决算审计报告,县级林业局、发改局和财政局书面验收报告等。
四、考核方法
1、成立由省林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组成的全省油茶产业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小组,办公室设省油茶办(省林业厅内)。
2、油茶产业基地建设生产任务目标一年一定,其它目标指标3年内保持不变。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中的茶油项目评选周期为3年,期间每年要求完成省财政审核通过的本地区年度规划目标,当年未能完成规划目标的县市区,取消油茶大县奖励资格,并取消本周期内年度奖励资金补助资格。
3、一年考核一次。采取自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年10月初,项目县市区政府组织对上年度油茶产业基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送省油茶产业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同时抄报市州林业局、发改委、财政局。11月由省油茶产业发展考核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县市区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