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充分发挥体育协会对外交流作用。加强各市、区体育总会和体育社团的对外交流工作,扩大交流渠道,要积极争取走出去、请进来,力争有更多的协会建立对外交流关系,使体育社团的对外交流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和兄弟省、市体育总会和体育社团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取长补短,改进和提高我市体育社团工作。
六、积极发展体育产业
(一)扶持引导体育产业发展。要全面落实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支持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开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延长体育产业链条,促进体育与旅游、文化的结合,打造体育、旅游、文化一体化品牌。创造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投资环境,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体育产业。不断优化体育市场结构,努力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体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体育文化需求。加强对体育市场的监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积极引导体育消费。利用体育赛事与体育活动的带动作用,引导体育消费市场发展,着力扩大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鼓励各类体育市场主体发挥自身优势,面向群众服务,开展多样化的体育经营,刺激和扩大体育消费需求。要致力培育体育旅游、体育培训、体育消费的各项产业性工作的开展,以“健康绿道”为主题,吸引更多的市民群众进行体育健身消费。
(三)加强体育彩票发行工作。密切跟踪分析彩票市场变化情况,创新体育彩票运行机制,拓宽体育彩票市场,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争取每年销售总额增加10%-20%。加大体育彩票发行的力度,提高单点销量,减少处于亏本经营状态网点数量,确保彩票市场平稳运行。秉承体育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按照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定管好用好,按不低于60%的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市、区要把抓好县级体育工作作为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幸福侨乡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推进县级体育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将发展县级体育工作与创建文明城市结合起来,将体育工作绩效列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体育管理体制,镇(街道)要强化文体服务中心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明确分管体育工作领导,配备专兼职人员组织开展体育工作;村、居委会要有人员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体育总会和相关人群、项目体育协会;镇(街道)要建立相关人群、项目体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