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各市、区和镇(街道)要积极组织举办综合性运动会、体育节等各类体育活动,利用重大节日和各种庆典活动,积极搭建体育文化活动平台,组织具有广泛群众基础,有地方特色的群众性体育比赛和活动,如百姓健康舞、篮球、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龙舟比赛等。将这些有深厚群众基础的运动项目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形成地方体育品牌。按照“业余、小型、多样”的原则,大力推广公园体育、广场体育、绿道体育、社区体育、校园体育、家庭体育等,探索适合不同人群、地区、季节特点的体育健身新内容。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体育团体要因地制宜经常性举办群众体育活动。进一步丰富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体育生活,为其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体育课课时,坚持开展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要积极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每年要组织举办1次以上的全校性运动会。
(三)切实加强农村体育建设。各级体育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体育的规划和指导,争取到2015年,80%以上的市、区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60%以上镇(街道)建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辅导站,8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达到每万人拥有10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作用,利用传统节假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积极建设镇(街道)体育健身广场,大力推广农民喜爱的传统体育项目,进一步提高农民体育健身意识。加大对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扶持力度,组织挖掘、整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大力发展特色体育,积极开展相关健身活动。进一步加大“蔡李佛”、“咏春拳”的推广和宣传,不断提升侨乡武术文化在海内外的影响力。
(四)积极开展国民体质测定活动。各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监测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站。各市、区体育部门要常年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工作,将测定范围覆盖到镇(街道),定点至社区、行政村,全年体质测定人数不少于本地总人口的0.5-1‰,并定期汇总国民体质测定结果。学校要严格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和完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制度。各级体育、教育、卫生、科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国民体质测定结果分析研究工作。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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