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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实施第三批平安医院考评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实施第三批平安医院考评工作的通知
(苏平医协办〔2011〕10号)


各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医院:

  根据《江苏省平安医院考评办法(试行)》(苏平医协组〔2008〕3号)、《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平安医院考评工作的通知》(苏平医协办〔201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7月27日起组织实施第三批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考评对象包括经自评合格后向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的三级医院(医院名单附后)。

  二、考评组由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和相关专家组成(名单附后)。

  三、考评依据《江苏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考评标准(试行)》(苏平医协组〔2007〕3号);考评采取听汇报、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等形式。

  四、考评工作时间为7月27日至31日,请各有关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机构负责派联络员协助安排考评工作,并安排1辆面包车于27日上午9:00前到省卫生厅接考评组专家。

  五、7月27日上午8:30考评组全体同志在省卫生厅11楼会议室召开考评工作培训会议。

  六、各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安排考评组在该市考评期间的联络、食宿和交通,请各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机构、有关医院在7月24日前报1名联系人、联络方式(手机、办公室)到省平安医院协调小组办公室。

  七、请各参加考评的医院将汇报材料于8月1日前报省平安医院协调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炳新,传真:025-83620810,电话:025-83620877,13505185219;电子信箱:zhangbx200666@sohu.com。

  附件:1、参加考评的医院名单

  2、考评分组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考评的医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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