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通知的通知
(苏卫疾控〔2011〕9号)
各市卫生局、爱卫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日,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卫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卫疾控慢病便函〔2011〕63号),出台《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推进全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各地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在我省启动实施4年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地通过创造支持性环境、强化社区行动、发展个人技能等活动,丰富行动内容,扩大行动的影响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省13个省辖市都已启动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一些地区还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向基层渗透,开展了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示范餐厅等创建活动。但从总体上看,全省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地区仅占三分之一,一些地方还存在领导重视不够、政策支持缺乏、宣传发动不力等问题。下一步,各地要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2年)》的要求,制订2011-2012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动员,强化政策支持,定期开展评估,全面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更好地营造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确保各项活动有效落实。
二、当前,各地要充分利用今年9月1日第五个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的有利时机,认真制定活动计划,组织做好行动日主题活动,广泛开展社区宣传。要主动与大众媒体加强联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传播媒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扩大活动的宣传效应。今年8月31日,我厅将会同镇江市卫生局开展2011年江苏省暨镇江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大型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合理膳食与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是促进全人群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形成的重要活动载体。各地要进一步扩大行动覆盖范围,拓展行动内涵,为行动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积极研究制定健康促进政策,开展示范创建和支持性环境建设,开发和推广技术支持工具。要充分依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培养社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等方式,在城乡社区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教育,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