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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8、制定实施《“十二五”期间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发展规划》。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把握上海职工队伍素质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规划部署“十二五”期间深化职工素质工程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深化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力争参与创建活动的单位覆盖面达到70%,参加各类教育培训职工达到90%以上。

  9、深化新形势下职工宣传思想工作。适应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对职工思想认识、行为方式的深刻影响,健全职工思想信息网络,及时把握、主动引导职工思想和舆论。开展“五一职工文化”系列活动,加强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加强文化宫、体育馆等设施建设,更好地满足职工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10、广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行动。引导职工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推进首席技师制、高师带徒、技能登高等活动,着力建立一批市级首席技师工作室、创新工作室,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高技能人才相关政策的落实。大力开展百万职工大练兵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职工岗位技能。

  11、认真做好新一届劳模评选表彰工作,大力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好全国劳模和上海市劳模评选工作,充分体现上海工人阶级的时代精神。大力宣传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进一步营造尊重劳模、关心劳模、争当劳模的社会风尚。

  四、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2、总结提炼各级工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维权维稳工作的有益经验,促进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会维权机制。深化“共同约定行动”。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促使职工权益的实现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与企业效益同向、与社会保障同享,让职工群众更加公平合理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13、深化劳动合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继续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建设。提高集体协商机制的建制率,有序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企业健全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协商共决机制。开展行业性工资协商,提高低收入和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推广协商制定劳动定额、工时工价的办法,在行业工会探索协商制定行业工资指导线和行业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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