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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在上海市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2、编写普法教材。市总工会将以全国总工会编写修订的工会系统“六五”普法教材与读物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适时编写本市工会“六五”普法读本。各级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写普法知识读本等学习资料。

  3、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工会要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宣传、发动,提高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对“六五”普法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

  1、确定年度工作要求。市总工会将按照全国总工会和市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宣传要求,制定每年度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根据阶段性工作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区县局(产业)工会应制定本单位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要点。

  2、大力推进重点工作。各级工会全面贯彻本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认真完成工作目标。市总工会会同区县局(产业)工会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明确的各项任务,重点推进“法律四进”、工作机制、法制宣传基地和特色品牌建设。

  3、开展中期检查。市总工会将按照全国总工会普法办和市法宣办的工作部署,于2013年开展全市工会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期检查。各级工会认真做好自查和中期检查的各项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

  1、组织检查验收。2015年上半年,组织开展全市工会“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各级工会对照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进行自查总结,市总工会和区县局(产业)工会根据基层工会自查情况组织开展抽查。

  2、开展总结评比。2015年下半年,配合全国总工会普法办开展省级工会间的互检互查,配合全国工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总结和先进评选表彰等工作。

  附件
  上海市总工会“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上海工会“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市总工会成立“上海市总工会‘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肖堃涛(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副组长:茆荣华(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李 鸣(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桂晓燕(市总工会研究室主任)

  庄 勤(市总工会组织部副部长)

  刘卫新(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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