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市总工会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本市工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承担日常工作。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把“六五”普法工作纳入全会重要工作。积极争取党组织、政府(行政)的重视和支持,把工会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系统、单位普法规划。各级工会要组织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普法规划,做到组织落实、队伍落实、经费落实,并认真组织实施。
2、强化横向联动。市总工会和区县局(产业)工会进入同级政府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推进本地区、系统、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市总工会将与市司法局、市农民工办等单位联合组织以普及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工基本素质培训等各类法制宣传活动;与市安监局共同开展职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对《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与市律师协会共同组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现场咨询等活动。区县局(产业)工会要与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管理、建设交通、安全生产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合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落实经费保障。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企业应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确保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确保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明确经费用途,保障专款专用,逐步提高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经费。
4、完善评估制度。各级工会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完善评价体系,纳入年度评估考核。根据考核评估情况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市总工会将适时开展优秀法制宣传教育特色品牌、优秀法制宣传基地的展示。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1年)
1、制定普法规划。各级工会“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根据本规划和同级党委、政府(行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结合工会重点工作,制定“六五”普法规划。
区县局(产业)工会将“六五”普法规划和本级工会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于今年10月底前报送市总工会普法办公室(法律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