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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在上海市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3、深入宣传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水平。学习宣传信访、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挥工会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劳动争议,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4、深入宣传与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利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职工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职工的公民意识,增强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意识,提升广大职工群众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引导职工积极参与到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之中。

  三、基本途径

  1、切实做好重点对象普法工作。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工会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中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为重点对象,同时,将党政领导干部、经营管理者、求职人员纳入到工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范围,实行分类指导,因人施教。一是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者的法制宣传,积极推动将工会法制宣传的重点内容纳入各级党校教育培训课程;探索实践工会与企业代表组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联合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守法的制度。二是根据《上海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对全市工会干部开展培训;充分利用工会各种教育阵地和资源,为工会干部学法创造条件;建立健全新任工会干部岗前法律知识培训等制度。三是按照《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根据职工群体的行业、岗位、年龄特点开展针对性法制宣传,精心组织开展以普及法律知识为重点的新一轮农民工基本素质教育培训工作。四是增强大学、中职院校毕业生和外来求职人员的依法维权意识,探索工会与教育、劳动就业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法制宣传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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