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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志·民主党派与群众团体分志·工会卷(1978—2010)》编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组织架构和人员组成

  1、《工会志》编纂委员会。按照《上海市志(1978-2010)编纂实施方案》规定,成立《工会志》编纂委员会。委员会由市总工会主席和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和副主任,市总机关部室负责人,区县总工会、部分委办局和产业工会等参编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委员。编纂委员会领导《工会志》编纂工作,审议工作方案,决定编纂过程重大问题。

  2、《工会志》编纂办公室。委员会下设编纂办公室,履行编辑部职责。编纂办公室主要任务是确定阶段目标,制订编纂计划,组织人员培训,督促指导和检查落实资料验收和志书编写工作,及部分志稿篇章编写,完成总纂合成,确保编纂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机关,业务归口研究室。

  3、联络员和资料征集、撰稿人员。为确保志书编写工作顺利开展和任务按时完成,按照“统筹规划、分工负责”的原则,市总工会各参编部室、各参编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制作电子资料卡片、编写资料长编,完成志稿初稿的编写及修改工作。并指定1人担任联络员,具体与《工会志》编纂办公室对口联系,负责相关篇章资料整理、汇总、编写、报送和修改补充等。

  4、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工会志》编委会的领导下,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

  四、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编纂委员会承担领导责任,履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落实的职责。编纂办公室要在编纂委员会领导下,精心组织、科学规划、扎实推进,确保编纂工作顺利完成。市总各部室、各参编单位要根据编纂实施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将《工会志》编纂任务纳入工作规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市总各部室、各参编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相关篇章的具体修志工作。

  2、做好统一部署。编纂委员会召开编纂工作会议,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新一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的精神和编纂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工会志》编纂工作。编纂办公室具体协调指导市总各部室、各参编单位,完成编纂工作任务分解,确保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落实。市总各部室、各参编单位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切实把“领导思想到位、工作人员到位、工作条件到位”落到实处,完成好修志任务。

  3、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的工作协调机制,科学制订好年度计划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各条线、各相关参编单位联络员例会,及时研究、解决修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抓好编纂实施工作。根据市方志办的安排,组织参编人员搞好业务培训,确保阶段性目标实现。及时向市总工会主席室和《工会志》编纂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度,并向市方志办报告阶段工作,进行工作沟通,积极争取市方志办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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