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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兑现自治州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兑现自治州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0〕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9年,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上下抢抓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并通过严格落实项目例会、倒排工期、全程监管等制度,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全州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8亿元,较上年增长50.7%,项目投资再创新高。各县市、口岸按照《自治州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了全州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的实现。
  经过综合考核,温泉县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116.6%,博乐市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112.2%,阿拉山口口岸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108.4%,精河县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102.7%。按照《责任书》的奖罚相关规定,分别给予温泉县18280元、博乐市14760元、阿拉山口口岸11720元、精河县716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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