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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浙单位、省属单位、跨地区企业集团申请专项资金补助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质监局。其他有关单位申请专项资金补助的,报送所在市、县(市、区)质监局。
  (二)县(市、区)质监局负责材料初审并签署意见,于8月15日前统一报市质监局。市质监局对材料进行复核汇总,签署推荐意见,并填写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汇总表(见附件2),于8月20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上报省质监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浙单位、省属单位、跨地区企业集团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0日。逾期报送或材料不齐备的,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后林、陈蕴韵;
  联系电话:0571-85023734、85024623(传真);
  电子邮箱:zjbz@vip.sina.com;
  地址:杭州天目山路222号;
  邮编:310013。

  附件:1、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项目补助经费申请表
  2、2010年申报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汇总表(略)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项目补助经费申请表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职务

 

单位地址

 

电话

 

E-mail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项目名称

 

项目获同类补助情况

 

申报补助项目主要内容(可另附页)

 

申请单位 意见

 

 

 

    盖章

县(市、区)质监局审核意见

 

 

 

    盖章

市级质监局审核意见

 

 

 

   盖章

省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省质监局审核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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