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浙单位、省属单位、跨地区企业集团申请专项资金补助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质监局。其他有关单位申请专项资金补助的,报送所在市、县(市、区)质监局。
(二)县(市、区)质监局负责材料初审并签署意见,于8月15日前统一报市质监局。市质监局对材料进行复核汇总,签署推荐意见,并填写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汇总表(见附件2),于8月20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上报省质监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浙单位、省属单位、跨地区企业集团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0日。逾期报送或材料不齐备的,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后林、陈蕴韵;
联系电话:0571-85023734、85024623(传真);
电子邮箱:zjbz@vip.sina.com;
地址:杭州天目山路222号;
邮编:310013。
附件:1、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项目补助经费申请表
2、2010年申报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汇总表(略)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项目补助经费申请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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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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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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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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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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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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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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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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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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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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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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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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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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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获同类补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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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补助项目主要内容(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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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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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县(市、区)质监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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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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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质监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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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省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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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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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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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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