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六提醒”服务。对企业缴付出资到期、营业期限届满、许可事项到期、年检到期、经营场所变更、注册商标到期等六种情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主动提醒企业办理相关手续,防止企业出现过失性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未落实“六提醒”服务的,不得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五、优化工商证照发放服务。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申请,能当场核发证照的,当场核发;不能当场核发的,由企业(个体工商户)自主选择邮寄送达或自行领取方式。采取邮寄送达方式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邮政部门负责衔接邮寄事务,并及时将办、发证照信息告知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选择免费送证照上门服务。企业年检实施网上申报,不能当场通过的,可以自愿选择邮寄送达或自行领取证照方式。
六、规范企业年检工作。继续实行统一年检期限、统一年检提示、统一补检、统一吊销的“四统一”管理,提升企业年检效能和服务水平。
七、实施工商联络员制度。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农村活动,工商联络员要做到“五个一”,即引导规范一户以上无照户转为有照户,发展培育一个以上市场主体,联系走访一家以上商标品牌企业,帮助一个以上市场主体扩大经营规模(或转变经营性质),帮扶一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
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原经营场所、原前置许可有效证件(经原前置许可审批单位书面同意)、原字号名称升级设立公司。允许非公司中小企业法人进行公司制改造时,按变更登记办理。允许创业人员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在首期出资到位的情况下,可申请将其余注册资本(金)到资期限延长1年;因无法到位、企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准予办理变更登记、通过年检。经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允许未成年人作为股东或发起人出资设立公司制企业(1人有限公司除外);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继承、接受赠予成为公司股东。
九、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积极引导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企业注册自主商标。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和相关组织注册地理标志,利用品牌战略扩大经营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