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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文化强市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的通知

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文化强市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的通知
(常委〔2010〕13号)


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

  现将《常德市文化强市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德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

2010年5月17日

  常德市文化强市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

  为贯彻落实全省文化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实现文化强市奋斗目标,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强省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的通知》(湘发﹝2010﹞4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发﹝2007﹞1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打造城市文化品牌,把我市建设成为文化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居全省前列的文化强市,建设成为湘西北文化中心。争取到“十二五”末期,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公民素质明显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推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更加牢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得到大力弘扬,市民的民主法治观念、道德规范意识、科技文化水平大幅提升。常德精神成为推进全市人民创业、创新、创优的思想动力。

  --文化设施基本完善。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基本健全。市本级建成10个标志性文化工程。实现县县有高标准的文化馆、图书馆、剧场、露天文化广场、博物馆(纪念馆)、电影院;100%的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功能设施达到国家要求;100%的行政村、社区有文化活动室。全市人均拥有文化设施的数量和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旅游、体育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扩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全市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突破20处、省级突破50处、市级发展到150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突破10项、省级突破20项、市级发展到50项;常德成为旅游大市;争创一批全国文化先进县、省级文化先进县、全国民间艺术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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