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力以赴做好强台风“梅花”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沪国资委综合[2011]355号)
各委管单位:
今年第九号强台风“梅花”目前正在逐渐靠近我国东南沿海,强度还将有所加强,预计6日晚上到7日早上在浙江北部登陆,将给本市带来严重的风雨影响,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和市政府8月5日防汛防台工作会议要求,为提前做好各项检查和防范应急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各项防范和应急措施
各单位要按照“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原则,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单位的专项职责,紧急行动,全面落实,对建筑工程工地(包括工地临房、危房简屋)、户外设施防坠落(霓虹灯、广告牌、店招店牌、空调室外挂机等)、城市供电供气设施、城市排水设施、防汛墙安全、危化品仓库、公交运输、码头轮渡、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防汛等方面的重点企业、部位和环节,开展深入周密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各级领导要亲临一线,加强指挥和协调,全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充分做好各项抢险救援的应急准备,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值守,确保信息沟通和应急响应快速、准确、到位
各单位要加强值守,确保在任何情况下信息沟通和应急响应快速、准确、到位,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险情和灾情,领导干部要24小时带班值班,对可能发生的险情和灾情,要加强研判、做好防范准备,一旦发生险情或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妥善处置,尽力减少损失,确保社会稳定,并立即按程序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