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至201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青教办字〔2011〕111号)
各区、市教育(体)局,市属各高校、各有关民办高校:
2011年高校招生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现就做好2011至201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各区、市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2011年8月1日至9月20日。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各区、市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教财字[2009]2号)要求,在省下达的国家助学贷款控制额度内,审核通过的在校贷款学生和高校录取新生。
各区、市可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查询在校贷款学生信息。
对在部属及外省高校就读的青岛籍学生,各区、市可直接予以审核并纳入贷款对象范围。
三、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支付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 (网址:https://sls.cdb.com.cn),申请时间为2011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各区市、各高校要认真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贷款学生做好在线注册、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办公自动化系统”下载)。
在我市市属高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各高校须按照其生源所在地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参照上述办法进行网上注册申请。
(二)贷款申请受理。各区、市在收到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后,要及时认真地做好材料审核、借款合同签订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贷款受理证明》)打印等工作。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区、市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陆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各高校要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