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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读教育名著、做智慧教师”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十二五”读书实践工程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3.结合学校实际,创造性地开展读书实践活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深入抓好“四个结合”,即将研读教育名著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与强化教师专业素质相结合,与改革课堂教学相结合,与研究解决素质教育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读书实践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参与广泛,成效显著。读书实践活动对本单位教师专业化发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全面提高育人质量产生了积极影响,有代表性的实践和理论成果。
  二、读书实践工程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得到公认。
  2.热爱读书,善于学习。积极参加“读教育名著、做智慧教师”读书实践活动,系统阅读教育名著,理论功底扎实,学识渊博;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形成了较为丰富的读书实践成果,在本区域和本专业领域有较强的影响力。
  3.带动(推动)读书,成效显著。在读书实践工程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能通过自身示范作用带动所在教研组、年级组、学校开展读书实践活动,形成了以读书促改革、以读书求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十佳推动读书校(园)长”评选条件
  1.所在学校被评为2011年度读书实践工程先进集体。
  2.重视推动教师读书。对读书实践工程的作用和意义有深刻的认识,能充分发挥校(园)长领导力支持读书、激励读书,有效推动全校教师将研读教育名著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与强化教师专业素质相结合,与改革课堂教学相结合,与研究解决素质教育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学校读书实践活动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
  3.热爱读书,能够在读书实践活动中起到榜样示范作用。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善于学习,能借鉴最新的教育理论成果进行实践创新,将读书与教育教学实际、学校管理等有机结合,有较丰富的读书实践成果。
  四、“十佳教育读书人物”评选条件
  1.“十佳教育读书人物”从读书实践工程先进个人中评选。
  2.坚持读书,善于学习。富有教育理想和教书育人的职业使命感,学识渊博,专业素养深厚,受到学生拥戴。在“读教育名著、做智慧教师”读书实践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系统学习,深入思考,勤于实践,形成了较丰富的读书实践成果,在本单位、本区域产生了较大影响。
  3.学以致用,善于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行实践反思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自觉探寻教育教学规律,研究教育教学实践问题,在广泛学习借鉴基础上,形成了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和改革创新成果,教书育人成效显著。在教育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代表性的读书实践成果或研究论文。

  附件2:
  读书实践工程先进集体和个人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十佳推动读书校(园)长

十佳教育读书人物

市南区

3

6

1

1

市北区

3

6

1

1

四方区

3

6

1

1

李沧区

3

6

1

1

崂山区

3

6

1

1

城阳区

3

6

1

1

开发区

3

6

1

1

即墨市

5

8

1

1

胶州市

5

8

1

1

胶南市

5

8

1

1

莱西市

5

8

1

1

平度市

5

8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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