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2012年6月、10月组织两次。
稽查方式:按比例抽查案卷,检查执法单位自评记录,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查,逐卷提出评查意见并打分。
责任分工:案卷自查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执法机构自行组织,集中评查由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市卫生监督局协助。
(2)典型案例研讨
主要任务:结合案卷评查和专项稽查,选取具有典型意义、或案情复杂、或调查处存在问题或争议的案件,以及近年市局处理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和行政复议诉讼典型案例,组织各级卫生执法机构开展案例研讨,并邀请法制专家予以分析点评。
时间安排:2012年8月组织。
责任分工: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市卫生监督局协助。
(四)卫生执法综合稽查
主要任务:
(1)针对行政相对人的稽查。重点稽查卫生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依法经营情况,卫生管理档案等;对卫生执法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卫生执法检查中未发现或未处理的突出问题;对卫生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2)针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稽查。重点稽查卫生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卫生行政处罚和许可网上透明规范运行情况;国家、省、市行政执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和完成进度;卫生行政执法各专业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是否规范,卫生执法人员是否规范着装,遵守纪律,依法执行公务等情况。
时间安排:2012年6-9月期间组织。
稽查方式:针对行政相对人的稽查采取随机抽查,查阅档案,问卷调查等方式稽查;针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稽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档案文书,座谈交流,执法现场稽查、暗访取证等多种方式。
责任分工:市卫生监督局牵头组织行政相对人的稽查,形成稽查报告交政策法规处汇总,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对卫生行政部门的稽查,并结合行政相对人的稽查情况,形成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综合稽查意见和稽查情况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卫生执法稽查工作是规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行为,增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手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安排积极参与配合各项执法稽查活动,同时加强对本级执法机构的内部稽查管理,规范卫生执法行为。各项稽查活动开展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局许可办应予以积极配合协助,确保各项稽查任务顺利完成。
(二)健全机制,加强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