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科学技术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科发[2011]40号)
各区县科技局、财政局,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文昌湖区经发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
开展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是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是推动自主创新、实现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市纪委、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
现将《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纪委、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淄纪发〔2011〕37号)部署要求,为确保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市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检查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要坚持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按照“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以促进“十二五”时期经济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养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主要指标的实现为目标,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抓手,以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为重点,长远规划,稳步推进,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监督检查工作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各项目主管部门通过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和经费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在自查的基础上,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将适时派出监督检查组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重点抽查。
(二)监督检查与完善管理相结合。通过监督检查,总结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管理中的典型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建议和措施,进一步提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
(三)监督检查与促进整改相结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有关法规,综合运用督促整改、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纠正计划项目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