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疹疫苗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回忆、现场接种记录、接种证、接种卡同时符合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接种的儿童,要通知其到指定接种门诊补种。
接种率评估时,以下儿童可不计入应种对象:(1)接种禁忌证儿童;(2)明确有2剂次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或麻疹患病史,且家长书面不同意接种的儿童。
㈦资料收集、总结和报告
整个强化免疫接种工作结束后,各区县要及时、认真对有关的接种资料进行整理、审核、统计,并对本次活动(包括各级补助经费或工作经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报告与汇总表同时逐级上报。市疾控中心要在规定的时间以前将全市的总结、分区(县)强化免疫数据资料(附件3-3)、山东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组织及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4)、山东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宣传情况统计表(附件3-5)、疫苗和注射器领发及使用情况(附件3-6)、接种率快速评估资料(附件3-8)报至省疾控中心。
六、保障措施
㈠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1、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实施强化免疫活动的重要性,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专家技术指导小组、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诊断处理小组等组织机构,并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和任务,共同做好强化免疫工作。
强化免疫领导小组由各地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由卫生、教育等部门负责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领导,协调和动员各有关部门,确保强化免疫活动顺利实施;技术指导小组主要由市、县级卫生技术人员和教育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既往成立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的基础上,成立强化免疫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处理小组,做好培训沟通工作,保证人员随时出发参与调查处置工作。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诊断处理小组由当地神经科、儿科、传染病科、皮肤科、急诊科等临床专家、流行病学、心理精神卫生等专家组成,负责当地强化免疫疑似异常反应的处理工作。
2、部门职责
(1)卫生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强化免疫的组织、实施、督导评估和总结,并在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教育、新闻广电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落实各项措施;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监督评价及本次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工作,做好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疫苗和注射器等物资的分发、储运和全面实施工作;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负责指导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应种儿童摸底调查登记、宣传,负责预防接种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名县级卫生人员,每个行政村至少保证有一名乡级卫生工作人员参加强化免疫活动,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矿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地和聚居地等重点地区的强化免疫活动必须有市、县两级卫生人员参加。
另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还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调财政等相关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宣传动员、摸底调查等工作。
(2)教育部门。各级教育部门负责辖区内有关托幼机构、学校麻疹疫苗接种活动的动员和组织管理。各托幼机构、学校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摸底登记、宣传、发放通知和校内学生接种的组织工作,并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托幼、学校现场接种点的设立、疫苗接种实施和资料整理等。
(3)社区(乡镇)、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做好辖区内散居儿童(包括辍学儿童、流动儿童)的宣传动员和摸底登记、报告、通知发放工作,并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宣传、教育,组织、动员辖区目标儿童家长(监护人)按时带孩子接种麻疹疫苗。
此外,目标儿童的监护人应配合强化免疫活动,保证儿童及时接种麻疹疫苗。
㈡社会动员和宣传
各区县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媒体密切协作,不仅要向公众宣传此次强化免疫活动的目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地点等,同时还要把我国消除麻疹的策略和措施向公众进行宣传,使公众了解麻疹的危害、传播途径与预防方法,强化公众对强化免疫的理性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为强化免疫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强化免疫活动开展期间,要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宣传动员,播放强化免疫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单,每个接种点必须设立明显的标识;各级政府相关领导人应发表广播电视讲话或参加现场接种活动,动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社会有关部门积极参加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并负责发放“接种通知单”和在校学生的组织工作。
㈢后勤保障工作
1.疫苗、注射器器材、冷链等后勤保障工作。各级疾控机构要在摸清应种儿童数量之后确定疫苗和注射器的需要量,并逐级有计划地合理做好疫苗和注射器分发、登记。各级要严格按照《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妥善做好麻疹疫苗和注射用水的运输、储存工作,保证疫苗安全有效。各类冷链设备应保持机械和制冷系统的良好状态,以保证麻疹疫苗在2~8℃的条件下运输和避光贮存,疫苗稀释液储存在2~8℃或室温下,不得冻结,若室温储存使用前应冷却至2~8℃再使用,以免疫苗效价受损。每个接种点应配备足够的冷藏箱(包),冷藏箱(包)内应按照要求放置冻制好的冰排。麻疹疫苗必须在冷藏条件下使用,保证接种过程中疫苗质量,严禁在无冷藏条件下接种疫苗。
麻疹疫苗接种期间,各区县要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2.做好相关物资的准备工作。要做好消毒器材、体检器材、急救药品和器械、安全注射器材的供应工作,使用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确保安全注射。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各区县必须至少准备一辆救护车,在强化免疫接种实施期间随时待命。
㈣督导检查
各级在强化免疫方案中应制定强化免疫督导方案,组织开展全程督导,明确督导方式、督导内容和督导方法,统一督导评价所用表格,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市、县两级要制定具体的督导方案,对所辖地区的强化免疫活动的准备、实施及接种率情况进行督导。技术上必须保证每个县要有一名市级定点督导员,每个乡(街道)至少有一组由县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技术人员组成的小组进行督导,对工作较为薄弱地区要进行重点督导。
督导要贯穿于强化免疫全过程,包括强化免疫的前期准备、现场实施及后期评估等各阶段。督导内容要覆盖当地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强化免疫前期准备阶段重点督导各级的经费保障、宣传动员、人员培训、摸底登记、物资和接种现场的准备情况;现场实施阶段重点督导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安全注射情况、接种人员资质、知晓率等情况;后期评估阶段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了解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督导结果要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提出改进措施。各区县对发现的错误要立即纠正、及时妥善解决。
附件:1、淄博市2012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暨查漏补种活动日程安排
2、山东省2012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暨查漏补种活动接种通知单
3-1、山东省2012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暨查漏补种目标儿童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
3-2、山东省2012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暨查漏补种目标儿童摸底情况汇总表
3-3、山东省2012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暨查漏补种目标接种情况统计表
3-4、山东省2012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暨查漏补种组织及人员情况统计表
3-5、山东省2012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暨查漏补种宣传动员情况统计表
3-6、山东省2012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暨查漏补种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领取及使用情况登记表
3-7、山东省2012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暨查漏补种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
3-8、山东省2012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暨查漏补种接种率快速评估汇总表
附件1:
淄博市2012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暨查漏补种活动日程安排
时间
| 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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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上旬
| 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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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中旬
| 市级印制强化免疫所需表格和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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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举办强化免疫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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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中下旬
| 县级举办强化免疫培训班
逐级下发疫苗、注射器、宣传画、接种通知单、各种表格
市级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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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下旬
| 各县开展摸底调查和群众性宣传动员。
各县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开展宣传活动。
|
2月下旬
| 乡级上报接种实施时间表、接种点分布图、人员安排。
县级督导乡级,并制订县级接种实施时间表、接种点分布图、人员安排、督导以及物资分配到乡的计划。
|
2月28日~3月7日
| 强化免疫定点督导、巡回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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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
| 强化免疫及6岁内儿童查漏补种实施
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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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11日
| 市级开展接种率快速评价,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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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31日
| 大中专院校学生及35岁以下流动人群查漏补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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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下旬
| 市级开展现场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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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 市级接种率快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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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前
4月5日前
| 乡级收集、统计上报麻疹强化免疫资料、总结。
县级统计、汇总上报麻疹强化免疫资料、总结。
|
4月10日前
| 市级统计、汇总上报麻疹强化免疫资料、总结。
|
附件2:
山东省2012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暨查漏补种活动接种通知单
家长朋友:
您好!
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易并发肺炎、脑炎、心肌炎、喉炎等,严重者可危及生命。
接种麻疹疫苗是预防麻疹最经济、最有效的办法。为了让孩子们健康成长,实现我国消除麻疹的目标,根据卫生部及我省的统一部署,2012年将在全省重点地区开展一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所有2009年1月1日以来出生的满8月龄儿童,无论以前是否接种过麻疹疫苗,或患过麻疹,我们将免费为他们再注射一针麻疹疫苗;同时,对全省所有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此年龄段儿童未按照我省免疫程序完成2针次麻疹疫苗接种者,此次均免费再接种一针次麻疹疫苗。
预防接种前,家长务必如实提供儿童身体健康状况。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请告知并咨询接种医生,不能接种麻疹疫苗:(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如对硫酸庆大霉素或硫酸卡那霉素过敏)、或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4)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未控制的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暂时不能接种麻疹疫苗,可在以后条件适宜时予以补种:(1)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2)近期注射过麻疹疫苗或其他减毒活疫苗,需间隔1个月后补种;(3)强化免疫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接种疫苗后,请在接种现场留下观察30分钟!麻疹疫苗的安全性很好,少数儿童接种后24小时内可能出现注射部位轻微红肿、疼痛,多数情况下2-3天可自行消失;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可自行缓解;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如出现较严重的身体不适症状,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请您带您的孩子于2012年____月____日,带本通知单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接种麻疹疫苗。
家长意见:(请在相应选项打“√”)
1.同意接种 2.不同意接种
家长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山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
(本通知单由接种单位保存2年)
附件3-1:
山东省2012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暨查漏补种目标儿童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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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幼儿园
学校
摸底登记员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接种员
编号
| 受种者
姓名
| 出生日期[1]
(年/月/日)
| 性别
| 家长姓名
| 家庭地址
| 居住形式[2]
| 建卡
情况
| 麻疹疫苗
| 家长签字
| 备注
|
免疫史[3]
| 本次强化/补种时间
| 本次
未种
原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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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
| 临时
| 已
建
| 未
建
| 0剂次
| 1剂次
| 2剂次
| ≥3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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