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交质〔2011〕25号)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预控有效性,交通运输部以交质监发[2011]217号下发了《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对施工阶段实行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加强学习,全面领会《通知》精神
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环境复杂,施工组织实施困难,作业安全风险较大,实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能够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风险。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工程项目要高度重视桥隧工程风险评估工作,加强对《通知》的学习,认真领会其精神要领,熟悉掌握桥隧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为《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正式施行做好准备。
二、认真落实,积极开展桥隧工程风险评估试行工作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工程项目要认真组织开展桥隧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对照《通知》所划定的需进行评估的桥隧工程范围,排出桥隧工点进行试点评估;尤其是招投标工作已经完成、现场尚未全面动工的符合条件的项目,更要积极组织开展施工风险评估工作。为做好对全省公路桥隧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和组织,请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交建局将拟进行评估的项目工点名单及组织实施方案于7月底前报厅(质监局)。
三、及时总结,加快工程安全科学化管理步伐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工程项目要将桥隧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运用于目前正在开展的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以预防坍塌事故为主的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两项活动中,按照风险等级实行差别化管理,将有限的精力、财力投入到更加需要的地方,减少或降低突出的安全风险,探寻更加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开展试点工作的项目、工地要及时总结经验,对《通知》中的评估方法提出修改意见,根据评估结果编制操作性、有效性较强的施工安全专项方案,从而全面提高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为实现工程本质安全打下扎实的基础。
附件: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1]217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