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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做好汛期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做好汛期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交质传〔2011〕8号)


  今年入汛以来,全国多地连续发生强降雨、台风等恶劣天气,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交通运输部安委员以交安委明电[2011]7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为保障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提出以下贯彻落实要求。各单位、各项目要加强对《通知》的学习,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项目要高度重视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 号),持续开展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针对当前汛期可能出现的暴雨、台风、强对流等极端天气,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判可能发生的灾害和影响,有针对性地制订防范应对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并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要部位定期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要领导要站在防汛抗灾第一线,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形成完备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积极动员,抓好安全宣传培训教育
  各地、各工程建设项目要从工程实际出发,积极动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夏季、汛期施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施工单位要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禁出现无证上岗和未经安全培训教育上岗的现象。要做好施工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书面告知施工存在的危险因素,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对突发事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监理单位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要督促、检查、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三、强化管控,做好预警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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