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渝交管养〔2011〕3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各相关单位:
5天内,国内3座大桥相继发生垮塌:11日江苏328省道通榆河桥垮塌,14日福建武夷山公馆大桥倒塌,15日浙江杭州钱江三桥引桥桥面塌落。上述连续发生的桥梁垮塌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我市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确保公路桥梁使用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养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充分重视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好辖区内公路桥梁的检查、评定和养护维修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桥梁的加固和改造升级工作,确保桥梁安全畅通。
二、落实制度,查漏补缺。各公路管理养护单位要坚决贯彻交通运输部《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对桥梁管理制度体系开展深入自查,并比照部颁制度,查漏补缺。特别是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各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养护单位,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公司应设置与管养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桥梁养护工程师(不少于1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二是切实重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确保专职桥梁养护技术人员到位,确保养护经费到位,确保工作措施和监督管理到位;三是加强桥梁检查检测工作,严格按照部颁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所规定的频率对桥梁进行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切实了解和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正常使用;四是科学计划,合理安排,加大资金投入,及时、及早地改造危桥、险桥;五是高度重视通航桥梁防撞工作,各有关单位应于近期对所管辖通航桥梁防撞设施进行排查,比照规范,消除隐患。六是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工作,尽量避免超限、超载车辆上路,对发现的超限、超载车辆要坚决卸载,消除违法状态,切忌以罚代卸,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