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通过管养年活动,进一步完善管养体制,健全管养机制,落实管养制度、提升管养质量,做到“五个到位”,实现“五个提高”。“五个到位”即: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订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五个提高”即:提高管养能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二)具体目标:构建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长期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1.健全县、乡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市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6〕36号)及《关于进一步理顺公路养护管理体制的意见》(渝办发〔2010〕162号)文件规定,县、乡级人民政府设立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或有明确负责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职能部门,比例达到100%,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养护正常化、规范化,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
2.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覆盖率。至2012年底,各区县(自治县)所辖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不低于60%,村道不低于50%。乡村道经常性养护率已达到该水平的,在2011年基础上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达到90%以后保持稳定。经常性养护的日常巡查不低于三天一次;清扫维护频率结合各地实际提出要求。经常性养护农村公路总体上达到:路基稳固,路面平整,无大坑槽;边沟、桥涵畅通;路容路貌整洁、水毁清理(修复)及时。
3.改善农村公路技术状况(MQI),优良路率稳步提高,次差路率大幅下降。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PQI)得到较大改善,以硬化路面、通客运车辆路段为重点,沥青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通过路面破损(PCI)和路面平整度(RQI)两项指标控制,砂石路面仅对路面破损(PCI)指标进行评价。路面破损和平整度宜采用自动化的快速检测设备,条件不具备时,可人工检测,检测频率每年不低于1次,检测评定方法和标准按《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 2007)有关规定执行。以2011年全市平均水平为基准,路面(PQI)中等路以上比例每年至少提高1个百分点,逐步达到90%以上并保持稳定。
4.提高农村公路宜林路段绿化率(已绿化里程占可绿化里程的比例)。至2012年底,县、乡道绿化率达到100%,并保持稳定。村道绿化率以2011年全市平均水平为基准,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